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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wang8888 发布时间:2024-11-19 2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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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可供比较的较少,一直以来,学术界普遍认为晋南运城盆地龙山时期的文化属于三里桥类型。近年来,随着周家庄等遗址的发掘和运城盆地区域调查工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显示了运城盆地龙山时期的文化面貌更为接近临汾盆地,而不是同于中条山以南地区,特别是在纹饰和器类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好的反映。江苏徐州北洞山西汉墓壁龛出土一批保存完好的彩绘仪卫俑,其所佩饰物的形制和色彩尤其清晰,是秦汉佩绶形象珍贵的图像材料,揭示出有关汉代佩绶制度的一些新问题。参照北洞山汉墓陶俑所见实例,可知过去文献常见的"印绶"连称,在实际佩戴过程中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北洞山汉墓陶俑以更直接的"印"、"绶"形象揭示出它们之间的间接方式,即以较细的丝织物"縌"作为系带从而使"印"、"绶"相关联,也次向世人展示出"绶"之构件"縌"的直观形象。此外,本文结合历史文献认为,这批陶俑之佩绶具有早期过渡期的特点,西汉初年的绶带形态尚不固定,朝廷虽已行印绶之制,对不同等级的秩所佩绶色有简单规定,但尚未如东汉一样形成体系完备的规制,汉绶本身在两汉时期存在变化。在此基础上,秦汉时期的印绶制度的发展也存在一个逐渐完备的过程,"绶"作为一种佩饰名广泛使用应在两汉时期,而真正意义上"佩绶"成风也发生在汉代。《母阙铭》的核心字句"同心济 "之" "应为"洪"字,它是糅合了古文篆体、隶书篆写、汉篆美术化等因素而造作的讹篆。"同心济 "即"同心济洪"。王念孙释" "为"厄"疑误。四川渠县是现存古代石阙 多的县域。在现存的六组石阙中,有三组晚期石阙的年代被一些学者推定为两晋时期。实际上,从这些石阙的形态分类和演变轨迹来看,它们之间衔接得十分紧密,有些形制间还存在着彼此交错的现象,年代 早与 晚的石阙之间的年代跨度不应长达东汉中期至东晋时期。这些石阙被判断为晋代特征的建筑形式和雕刻风格,在东汉晚期( 晚到蜀汉)的四川地区就已普遍存在,仅从风格难以推断这些石阙延续到了两晋。两晋时期 和四川已经没有坟墓前立阙的社会氛围, 没有发现一例两晋石阙实例就是这种社会背景的反映,晋代四川地区不可能还继续在墓前立阙。先前以渠县晚期石阙作为晋代石阙的例证,推断一些新出石阙为晋代石阙的结论应该修正。内从唐玄宗朝始就是服饰赏赐的重要受益者。但到晚唐,随着宦把持政权,被动受赏已不能满足其需要。从已掌握的晚唐墓志材料看,内侍省身居要津的局很可能是"赐绯"与职事同授,而内侍省省与清要局也存在使职与"赐紫"同授的倾向。"紫绯"的"赐"、"授"转换,实际是内集团强化自身政治 的意志体现。龙山时代早期,在今黄淮间的淮河流域一带,分布着一支大汶口文化。它来源于山东汶泗流域的大汶口文化,其性质属东夷文化,是东夷少昊氏的后裔;其年代与皋陶及其近祖生活的年代相当;其分布地域与皋陶族团活动的范围大体一致;其与华夏文化交错分布的情况也与皋陶为华夏联盟成员的身份相符。这一系列的证据链表明淮河流域大汶口文化的族属应与皋陶族团有关。99年6月,光山县在县城北新修一条环城公路,在施工取土时发现古墓葬,经过,共有墓葬9座。出土器物有陶器、木漆器等,以陶器为主,器形有鼎、罐、盘、豆、壶、杯等,从器物的造形、纹饰、组合形式结合墓葬形制,判断时代为战国中、晚期,这批墓葬的发掘为研究豫南地区楚文化了宝贵的实物。通过新见铜器族徽铭文,阐释了盟姻族徽在形式上是由基本族徽通过累加或缀联等形式形成的族徽类型。利用盟姻族徽本质上就是由国族姓氏之间以"同轨"、"同盟"、"同位"、"外姻"等途径形成的"结盟"或"外姻"等关系的血亲组织特点,解决了一系列相关青铜器铭文的释读与历史认知难题。"礼"是古代的核心思想,各代对其重视有加,隋唐以来更曾颁行礼仪制度,为一代之典。这些制度有的得到较好推行,有的则不然。考古发现是检视其推行情况的一把尺子。在贵州省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的一号墓(M1),墓主"故太宜人娄氏"系一位65岁上下的老年女性。该墓中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文化事象,如尸床为七星板、棺铺铭旌、两侧置翣、人牙随葬、陀罗尼经被覆尸等。本文结合相关礼仪制度,对之进行解读。结合文献分析,炉山一号墓的年代应在乾隆后期至嘉庆、道光年间,墓葬中合"礼"的事象是对《钦定大清通礼》等礼仪规范颁布后执行情况的集中呈现。考古发现与订礼仪的契合,表明清代的礼仪规范在偏僻之地也得到了较好的推行,"礼"已达于乡闾。运城万荣县发掘的元八年(72年)薛儆墓是山西唐代墓葬考古的重要收获。这座墓不仅规模大、级别高,还发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异常现象,如墓志中谥号空出、天井中发现石人和石柱头、墓道填土中夹杂有壁画残片等。以往研究多认为薛儆墓有僭越之嫌,并未深察,本文通过细读墓志并参考以往发现,分别对这些现象提出了新的解释。